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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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借据不一定要双方当面签。要是借款人想给贷款人提供借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那借款人签字就行,这符合法律要求。不过呢,要是贷款人有特殊要求,或者双方商量好了,贷款人也可以在借据上签字。借条就是个法律凭证,证明负债方欠了债权人那么多钱,一般是负债方立个字据,再盖个章,就表示承认有这笔借款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欠条过期三年,债务人拒绝确认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来证明曾经进行过催收,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有证据显示诉讼时效曾暂停过,例如不可抗力等情况,时效也可以中止。但是,时效中止后需要等待六个月,时效期间才会结束。

借据并不一定需要双方签署,只要出借人持有借条,而借款人签名确认,就可以作为有效的借贷证据。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共同签署借据可以更明确双方的权责。借款协议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其法律效力在于它能否真实反映借款行为和双方的意愿。

通常情况下,借钱还钱,天经地义。借条就是个证明,写明了借钱还钱的事儿。借款人签字画押,这是承认借了钱,也得还钱。出借人签字不签字的,都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不过,出借人签字能让借条更可信,也能加强借条的证明力。双方都签字,这借条就更有法律效力了,说明这借钱还钱的事儿是合法的,大家都得认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在签署抵押协议时,最好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样可以表明贷款提供者有借款意愿,并对借款条款达成共识;而借款人签字则确认借款事项真实,愿意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可能会引发争议和举证困难。为了保障法律效力和避免纠纷,双方签字确认是比较可靠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