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婚前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且选择的是房子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子属于对方个......
拆迁补偿是否能分割、如何分割,首先应当区分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有商品房性质的,则要确定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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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双方自愿协商财产分配,优先考虑子女及女方利益。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状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裁决。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对方等方面付出较多,有权要求补偿,另一方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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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不得分割。但离婚时,若宅基地使用权为夫妻共有,应公平分配。双方也可协商折现补偿,确保权益。因此,在农村宅基地离婚案件中,女方有可能获得分割权益,具体需视情况而定,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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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贷款房产的分割,双方应先尝试协商。如协商无果,法院将介入,但不直接判定房产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际使用者。对于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争议,法院应根据现实情况合理判决使用权。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仍有争议,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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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婚后父母资助购房,除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外,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应平分。而一方父母独立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