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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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满足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一是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二是非本人意愿结婚;三是一方或双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表达真实意愿;四是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婚情况;五是有未解决的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等。

离婚登记申请可能因以下原因被拒:首先,夫妻双方未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其次,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仅有部分行为能力;最后,如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相关申请未经接收。

我们拒绝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情形包括:依据第八条款的规定;机动车信息与档案不符;未经海关正式解除监管;车辆处于抵押状态;被司法或行政部门查封扣押;以及未处理完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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