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
主攻领域:离婚诉讼、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理赔、人身伤害索赔、遗产继承纠纷,代为起草法律文书(起诉状、答辩状、婚内财产约定、夫妻忠诚协议、合伙协议、遗嘱等法律文件)、法律顾问。高律师苦心钻研法学理论多年,善察法理之大义,探律令之精微。始终秉持恪守职业道德,坚持政治原则,尊重事实,依靠法律,心存正义的服务理念,在不可能中寻求胜诉的可能,让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得到彰显,为当事人讨回公道作为毕生不懈的追求,坚持以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全面而满意的法律服务。从我做起,让律师成为世上最值得信赖的人,做一位拥护党,忠于人民的好律师。信奉的格言: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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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女抚养费纠纷中,拖欠方须依法支付,但不得以此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若探视权受阻,欠费方仍有权依法维权,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双方权利需平衡,保障子女利益。

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不能相互联系。男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你不可以阻止他探视孩子,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权。若抚养方不合理阻止探视,阻碍这一法定权益,将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须依法保障子女与双方父母的接触权利。

1.收入稳定,抚育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若抚养两名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水平,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特殊情况如抚养人身体不佳、经济压力大,可适当调整比例。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没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