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穆斓律师,系新疆规模第一大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乌鲁木齐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北京盈科西北区域管理委员会秘书,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 2013年毕业于全国知名高校天津大学,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双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在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纠纷解决尤其是诉讼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目前主要办理刑事、房产、土地经营权纠纷,代理多起诈骗类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经济类犯罪等传统常发性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深的法律功底。技术派律师,擅于利用新技术为客户带来最优质的服务体验,争取最好的代理效果。对待当事人亲和耐心,善于沟通处理人际关系,争取多渠道快速解决问题。法律功底扎实,勤勉负责,值得托付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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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指未经授权获取、买卖他人信用卡资料的行为,触法者将受法律制裁。轻度情节(如少量信息)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拘留,罚款一万至十万;严重情节(大规模获取)则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升至二万至二十万。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指未经授权获取、买卖他人信用卡资料的行为,触法者将受法律制裁。轻度情节(如少量信息)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拘留,罚款一万至十万;严重情节(大规模获取)则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升至二万至二十万。

我国法律体系中未明确“串通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可视作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的变种。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者可获刑三年以下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至七年,必须接受罚金。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