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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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务人为规避债权追索,选择将名下房产无偿赠予其子女,便可能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中所规定的“无偿处分财产权益”行为。此种行为若损害甚至阻碍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债务人上述行为无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撤销之诉”。

若债务人企图运用离婚手段实施财产转移,以此规避其欠债责任,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五百三十八条及第五百三十九款的明确阐述),此类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才智转移财产之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法律会保护债务人的权益哦!如果债务人明明知道有债务,还故意把财产转给伴侣,这种行为可能会被判无效的。根据民法典,要是债务人无偿处置财产或者恶意延迟债权履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就算债务人离婚了,债权人也可以向双方追讨共同债务的。所以要搜集好证据,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呀!

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确保自己的债权实现。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贷款人故意挪用资金或转让资产以逃避偿还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根据情况裁定对贷款人的财产进行强制保护,防止资产转移。紧急情况下,法院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并采取措施。即使债权人未申请,法院也可自行采取保全行动。债权人需提供适当担保,否则法院可能否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