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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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私人借贷电子协议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为:协议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贷意愿真实,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可视为书面合同。只要电子借贷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法律效力就会得到法律保障。

电子版合同在法律上同样有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可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及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电子文件只要内容明确、可随时查阅,就等同于书面合同。

电子版合同在法律上同样有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可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及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电子文件只要内容明确、可随时查阅,就等同于书面合同。

《电子签名法》中明确肯定了符合条件的电子签名是附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效力的,那么,对于电子版的借款合同只要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就具备和纸质版相同的法律效力,不能只局限于个人想法,想当然的认为,没有自己手写签名就不合法、不合规,其实它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