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欠款追讨精选解答 > 没有借条欠债不还如何解决

没有借条欠债不还如何解决

时间:2024.09.25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签订借款合同的,还款日期到了后直接要求债务人还钱;
没有还借款合同,而且债务人明确表示没有还款意愿的,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还款日期不是借条的必备要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但是必须给债务人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 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对方却不还款时起起算,如果债权人...... 更多>>
刘玥律师

上海汉盛(无锡)律师事务所

刘玥律师,现任上海汉盛(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承办过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以及其他民商事纠纷。刘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乐于倾听,善于从细节发现问题,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刘律师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赤诚之心全力以赴,不负委托人的期盼!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3376249973,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