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胡水清律师,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义乌优秀律师”。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2016年度被法律xx网站评为“十大精英律师”。2017年被X法网评为“婚姻家事专业站首席律师”。主攻婚姻家事(特别是离婚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分家析产、继承)以及刑事案件。曾担任多起资产上亿离婚案件代理律师,都达到满意的效果;刑事着重擅长取保候审以及刑事辩护(无罪、减轻)。本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专业,专心,专注的对待每起案件,努力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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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终止监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终止监护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怎样的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如何的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