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的房产婚后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
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回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根据生......
工伤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类似的还有如因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而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均属于个人财产。......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魏宁娟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西安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曾在高校任教6年,教授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后任职于投融资、基金、建筑公司8年,担任过公司法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位,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全流程业务,参与公司商务谈判、股权治理、商业并购、项目风险控制,助力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及法律事务体系,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及各部门合法合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快速发展。 魏宁娟律师同时持有高校讲师职称证、基金从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等,其擅长: 1、公司法律事务。有深厚的公司法律事务背景。在公司股权治理、商业并购、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建立与完善、投融资及建设工程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全流程风险控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处理企业涉诉案件中,能够快速抓住问题关键,给出多种解决方案,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2、经济合同纠纷解决。包括民间借贷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特许经营权合同纠纷(如PPP项目)等。 3、婚姻家事纠纷解决。包括家族传承规划(如传承工具配置规划、遗嘱问题、生前赠与安排、传承争议解决)和家事管理(如婚姻期间财产隔离保护、婚姻对企业的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婚姻危机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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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配主要涉及:1.双方事先协议确认的共同财产,基于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书面规定部分或全部为夫妻共有;2.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包括职工薪酬、资本金、劳动报酬等收入,生产、经营、投资额外收益,知识产权获利,以及依法应属夫妻双方共有的遗产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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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房产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一方全额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婚后加入对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可分割。如仅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应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决房产归登记方,并支付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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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房屋产权登记。婚后,若一方父母全资为子女购置不动产,且产权仅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其子女的单方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二人,则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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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作为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但如双方达成协议,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承担贷款。依据我国法律,离婚时共有财产应按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司法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