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
陶雄利律师,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副主任,2002年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法律系,2008年开始执业,扎根于广州市黄埔区,辐射广州,知名合同、交通事故、劳动、婚姻家事、刑辩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体系的建立及防控,目前担任众多知名企业及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广州市“百名公益专家律师“,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专家律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市黄埔区社会建设促进会公益律师团成员、一村一社区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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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假药的违法案件中,量刑依据法律法规。一般情节下,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若致人死亡或引发严重后果,责任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致死刑,且可能被没收财产或支付高额罚金。

集团式虚假药物制造罪行侵犯多重客体,危害国家药品管制与公众健康。其行为触犯药品法规,通过生产和销售假冒药品,严重损害公共卫生与人体健康。犯罪主体包括个体企业和生产、销售者,后者为获取暴利故意制造并提供虚假药物。

生产并销售假农药、兽药、化肥或种子,以及明知伪劣仍出售,将面临法律严惩。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标准为:销售金额50%-200%罚金,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七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此行为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者,罪行加重。

销售假药者将视情节受到法律严惩。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健康损害或情节恶劣,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若致人死亡或情节极其恶劣,将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可能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罪责。

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对药品的管制制度及民众健康权,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和销售假药,涉及生产者和销售者个人或单位,并需具备故意心态。立案追诉情况包括:假药含超标有毒物质、无有效成分导致误诊、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缺乏急救成分及其他严重危害健康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