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传统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经过有效辩护取得了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法院改变定性、轻罪判决的结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代理的多起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颇具心得,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 部分亲办案例 ? 某女性涉嫌敲诈勒索案件,一审被判处有罪,经过奋力辩护,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 山西省某强奸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辩护,嫌疑人被羁押9个月释放,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等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 河北省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及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演员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省某区法院院长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有期徒刑,一审开庭结束后介入案件,发现存在自首情节,经过调查取证,还原了相关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构成自首情节,最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6年。 ? 河北省某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批捕后介入案件,经过辩护,实报实销。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认为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量刑建议五年,经过辩护,将涉案金额大幅减少,最终判处一年。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最终被告人得以减轻处罚。 ? 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强对行政程序取得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虚开发票串案,经过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细节,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加强案件的定性辩护,最终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最终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被告人的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帮助毁灭证据罪,经过侦查阶段辩护,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规模大,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代表课程 《如何发掘被遗漏的客观事实》 《如何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进行辩护》 《如何运用常情常理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的取证之道》 《刑事辩护的常见误区》 《审查批捕阶段辩护技巧》 《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技巧》 《刑事会见的立场与技术》 《法律谈判的攻防之道》 《刑事诉讼中各方主体心理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技能》 《刑事诉讼中的沟通技能》 《刑事案件的常见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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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在侵犯过失公共安全罪案件中,若被告属于严重程度,将被判处三年及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定依据为犯罪者使用了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手段来危害大众安全并导致了严重后果。在此类犯罪中,包括但不限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罚金规定,这是个概括性罪名,包含很多具体罪名,刑罚细则不一样。比如说有人用放火这些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没造成严重后果,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造成严重后果,就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而且有些特定情况还得并处罚金。总之,这类罪的刑罚多种多样,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个“筐”,里面啥都能装。这可不是随便说说,这个罪名包括了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多个罪行。这些罪行的特点各不相同,惩罚也不一样。比如说,纵火罪要是放火对公众造成了威胁,但没造成灾难后果,最高能判10年有期徒刑;要是导致了人员伤亡或者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那可就严重了,最重能判死刑!不同的情况刑罚不同,就是为了准确地惩处这类犯罪行为。你可别觉得我说得严重,这可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咱可得遵纪守法,别去碰这些高压线!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这些行为的量刑标准有所不同。例如,放火但未造成严重损害的,将被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刑期将延长至10年以上,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

在驾驶时,你可不能吸烟、玩手机、打电话,这些行为会危及你的安全,一旦被警察叔叔发现,你可能会面临20到200元的罚款,还会被扣3分呢!要是你聚众扰乱秩序,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那么你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这可是要被刑事处罚的哦!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做危险的事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