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及银行相关业务,办理大批量金融类、银行类案件,连续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昆明市东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专项诉讼执行代理工作,在昆明各级法院代理了批量金融借款诉讼、执行案件。所代理的案件年终考核不良资产清收效率高、推动迅速、合同履行到位,为前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按质保量实现了年度清收任务。同时,还为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昆明滇池固废处置资源化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及连续两年为中国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诉讼代理;为云南万隆置地有限责任公司多个诉讼项目提供专项诉讼代理;为昆明滇池水务有限公司、丽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旗下各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通过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各公司不良资产进行披露、整合等工作。在执业期间跟进办理的二审案件获改判率较高,对具有争议和挑战性的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的反响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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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保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详细内容第三方责任险,通常也被称为“第三者责任险”,这一保险种类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或是其授权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不幸遭遇突发性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存在重大损失,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的损害结果虽有其自身疾病的因素,但交强险责任是一种法定赔偿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在确定交强险责任时应考虑损伤参与度,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作出全额赔偿。

机动车交强险与商业保险在赔付上存在显著区别。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无需区分责任即可理赔,而商业保险则依据合约规定赔付。此外,交强险为机动车必保项目,确保基础保障;商业保险则可根据车主意愿选择投保,提供额外保障。两者在保障范围和投保灵活性上各有侧重。

交强险和车船税为中国独立的收费项目,前者为法律规定机动车辆的强制性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基本经济权益;后者在车辆备案时征收,属税费。未及时缴纳可能影响交强险购买和车检。交强险逾期只需恢复支付即可,无需补缴欠费;而车船税逾期则需补缴欠款及滞纳金,因其强制性和税费性质所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虽规定交强险可垫付抢救费用,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仅在驾驶员无证驾驶、醉酒、车辆被盗抢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时垫付,且有权向责任人追偿。若人为行为致事故,财产损失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