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丈夫赠与情人的钱如果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
因为对于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
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
如果丈夫赠与情人的钱是其
个人财产的,则妻子不能要求返还,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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