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传统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经过有效辩护取得了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法院改变定性、轻罪判决的结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代理的多起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颇具心得,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 部分亲办案例 ? 某女性涉嫌敲诈勒索案件,一审被判处有罪,经过奋力辩护,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 山西省某强奸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辩护,嫌疑人被羁押9个月释放,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等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 河北省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及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演员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省某区法院院长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有期徒刑,一审开庭结束后介入案件,发现存在自首情节,经过调查取证,还原了相关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构成自首情节,最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6年。 ? 河北省某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批捕后介入案件,经过辩护,实报实销。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认为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量刑建议五年,经过辩护,将涉案金额大幅减少,最终判处一年。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最终被告人得以减轻处罚。 ? 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强对行政程序取得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虚开发票串案,经过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细节,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加强案件的定性辩护,最终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最终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被告人的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帮助毁灭证据罪,经过侦查阶段辩护,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规模大,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代表课程 《如何发掘被遗漏的客观事实》 《如何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进行辩护》 《如何运用常情常理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的取证之道》 《刑事辩护的常见误区》 《审查批捕阶段辩护技巧》 《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技巧》 《刑事会见的立场与技术》 《法律谈判的攻防之道》 《刑事诉讼中各方主体心理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技能》 《刑事诉讼中的沟通技能》 《刑事案件的常见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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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告人们而言,倘若其符合特定条件,则仍有机会争取缓期执行刑罚。在进行裁判时,法庭将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之轻重、犯罪嫌疑人之诚恳悔过之态度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罪犯之行为未至严重地步,并未引发重大损害,同时被告者能够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真诚悔过,全力配合司法程序的推进,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缓期执行的刑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溯及力之解析对于实施了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之行为者,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独适用其中一种刑罚方式进行惩罚;倘若此罪行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则将对涉案单位处以罚金的刑事处罚措施,而对于在其中起到领导作用的主管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独适用其中一种刑罚方式进行惩罚,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若违反规定,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者,依照律法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得处以罚金;同时,对于以单位身份进行此类犯罪之组织,律法亦将对其施以巨额罚金惩罚,并且对该单位中对犯罪行为负有直接领导及主要责任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同样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帮助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的量刑标准针对帮助盗窃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法院将判决被告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谨规定,对于此类行为,需要符合“情节严重”的条件才能判定为犯罪。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评判标准解析要被判定为帮信罪,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其次,犯罪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即是明确知晓自身所做的事情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协助。第三,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最后,在客观方面,需要有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行为,且情节严重者才会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