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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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合同诈骗罪的定罪量刑,其标准主要取决于被骗取的财物价值总额。若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87000元整,即视为“数额较大”范畴,涉事人员将面临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为基础的刑事审判,同时附加判处罚款。然而,具体的刑期长短仍需依据犯罪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是否存在真诚悔过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考量,最终由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诈骗17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此类犯罪对社会秩序破坏极大,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社会影响以及嫌疑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确保公正量刑。

涉及信用卡诈骗罪的判罚时长主要依据于诈骗金额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当诈骗金额达到巨大标准(通常是指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时,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诈骗罪金额达到五十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通常会判15年有期徒刑。但具体刑期,要考虑犯罪情节、手法、危害程度以及悔罪态度等因素。

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得交罚金或没收财产。这种犯罪严重损害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经济,得严惩。法官会综合犯罪情节,比如自首、赔偿情况这些,来定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