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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是不是就不用死

时间:2024.09.02 标签: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阅读:983人
律师解析:
1、死缓不是不用死了。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因此被死缓的犯罪分子只有在不故意犯罪的情形才能不用死。
2、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我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一般认为死缓不是独立刑罚,只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它对于缩小死刑立即执行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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