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闫喜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十多年,社会工作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自执业以后,承办刑事、婚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近千件,诉讼与非诉讼技能娴熟,能够准确把握司法等机关脉搏,整体筹划案件。现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并对公司风险的防范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成果。坚持无论大小案件在维权方面都应严肃认真的执业理念,思维缜密,谙熟法庭审理程序及应对策略,具备办理各种案件的经验与能力,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业务。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等良好的辩护结果。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闫喜刚律师为婚姻家事领域专业律师,办理大量离婚纠纷案件(涉及重大复杂的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夫妻共同债务等纠纷的处理)、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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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案的精神损失费没个固定的标准哦。得把后果的严重性、过失的程度,还有行为的形式以及场所这些都考虑进去,同时也要关注被害人的精神伤害呢。要是诽谤特别严重,都影响到声誉啦,还干扰了工作生活,让被害人精神上特别痛苦,那赔付的金额可能就会比较高啦。具体赔多少,得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裁定呢。

根据咱们国家这个《民法典》上说的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说什么这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给那些挖人家墙角,让人伤心难过的那种事情用的。比如说吧,有人欺负你家宝宝了,或者是有人把你家的宝贝东西弄坏了,那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找他要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只是借钱不还的话,那就没办法直接找他要精神损失费。除非他是用了非法的手段来逼你还钱,比如把你关起来,或者是恐吓你之类的,这样才会给你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倘若因违约方之不当行为损及了守约方之人格权益,且为其带来极为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时,享有权利的受害方可自由选择向违约方追索违反合同约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而此项选择并不影响受害方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关于离婚时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用的计算方式,没有固定标准。具体咋算,得综合好多因素,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啥的。要是一方有重婚、跟第三者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些严重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就能要求损害赔偿,这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在婚姻中,女方不忠导致离婚,男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但具体金额没有固定标准。法院会考虑女方行为的恶劣程度、男方所受精神伤害的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数千至数万元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