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有可能对双方都判刑的。构成重婚罪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重婚的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
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1、财产纠纷需要证据可能有相关支付凭证、分割协议等等。2、如果是直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3、......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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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份额分配首先依据双方协议,无协议则按出资额确定,不明则视为均等享有。遇产权纠纷首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确认和保护权益。一方出资登记双方名下,出资方可起诉要求归还相应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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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同居期间的财产争议问题,建议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按照共同共有原则处理财产。若双方自1994年2月1日前同居且符合婚姻实质要求,财产则视为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可请求法院依法裁决,以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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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关于共同居住之房屋的划分策略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导原则。如未达成共识或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此问题,则需对住房进行估值,并在取得相应估价值后公开出售或举行拍卖或变卖活动,此后所得款项将作为财产分配的依据。具体的分配模式可以是均分,亦或是按各方投资所占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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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者可根据约定公平划分共有财产,无论采取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均应依约定执行。按份共有人可随时要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则在共有基础不存在或有重大理由时有权提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