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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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财产分配中,离婚前一方将财产赠予子女可能被视为财产转移。若此行为出于恶意,旨在减少配偶权益,则属财产转移。夫妻一方若隐瞒、转移、出售、毁坏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试图剥夺另一方权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能遭受减损或剥夺。

母亲再婚后子女继承房产,有两种情况:1.有合法有效遗嘱,根据遗嘱内容继承;2.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在再婚的情况下,就会很容易的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之后即使离婚导致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的,实际继子女也是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以下是关于母亲再婚其房产子女如何继承的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