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
阿牛拉体律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开始执业,2019年起任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刑事辩护至今,曾荣获四川省优秀党员律师、凉山州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律师称号。曾任四川省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民族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凉山州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是四川省第九届、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德昌县人民政府、州审计局法律顾问等。本人擅长刑事,熟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精于刑事辩护及刑事附带民事代理工作。执业以来,恪守着“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的执业宗旨,在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方面严于律己,每一个案件务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人的辩护研究方向:1、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办理过影响较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诈骗案、‘套路贷’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电信网络诈骗案、非法经营案、洗钱案、考试作弊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帮信案等,对经济类案件结合社会热点,不断深入总结,形成独到的办案模式。2、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及参与办理多起官员受贿案、贪污案、渎职案,办理了多起职务侵占案,结合国家及地方的政策,结合法律对职务犯罪案件规定的变化,基本取得良好结果。3、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了凉山州建州以来最大的两起案件,结合对凉山、云南地区的毒品犯罪司法实务研究、总结,形成对毒品犯罪案件独到的辩护经验,最大限度维护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4、传统犯罪,办理大量‘两抢一盗’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类案件,总结了此类案件的共性与特性,形成了独到的辩护思路,多起该类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处非羁押刑,取得了良好效果。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注重程序辩护,注重审前辩护,注重审查逮捕、起诉阶段辩护,将案件处理在审前,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部分成功案例:周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案缓刑;顾某抢劫案缓刑;孙某某运输毒品案500克有期徒刑7年;阿某某聚众斗殴案缓刑;王某职务侵占案20万缓刑;吉某拐卖儿童法定性以下量刑;邓某受贿案法定刑以下量刑;卢某电信网络犯罪不批捕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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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属于严重违法,原则上不允许缓刑。这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比一般犯罪严重得多。只有在犯罪情节非常轻微、罪犯真心悔过且再犯的可能性极低等特殊情况下,才会考虑缓刑。但是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满足这些条件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涉及故意伤害的民事赔偿案件中,一般来说,受害人或其代表应先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丧葬费收据以及收入损失证明等。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以及相关法规来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其中包括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进行和解。

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将被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用残忍手段导致严重残疾,那就要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手段、后果以及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者,属于故意伤害罪之法定加重构成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等违法犯罪行为通常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作案动机与手段的恶劣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定。

在故意伤害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恶劣情形通常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存在预先谋划或者精心策划的犯罪行为;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运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再者,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或者针对某一特定的人群进行的侵害行为;还有就是针对诸如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孕妇等弱势群体的暴力侵害;最后,该种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