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法律功底深厚,熟知案件办理和裁判规则,坚持专业分工和团队协作,严格保障案件办理流程和风险监督机制,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犯罪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侵权诉讼;婚姻家事、继承、房产、合同等领域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并且在全国多家知名媒体法律栏目担任社会热点事件法律点评人。 律所团队代理承办有河南新乡“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半”“黑龙江汤兰兰案”“河南新飞集团副总李某涉嫌贪污罪”“特斯拉icon刹车失灵”车主张女士案、“山东蓝翔离婚及刑事案”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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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是否合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自愿且诚实地陈述其所犯下的罪行后,对于检方对犯罪行为的指控予以确认,同时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无异议,进而签署具结书以示同意的案件,将依据法律规定给予从轻处罚。实际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程序中,公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进行的一种协商妥协。

签署认罪认罚相关协议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利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限制或剥夺被告人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仍然可以在法庭上发挥重要作用,为被告人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解答,以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辩护律师有权进行无罪辩护,即使被告承认罪行。其权力基于被告人授权,律师独立执业并维护被告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保障了律师的独立辩护权。认罪认罚制度允许自愿承认罪行的被告人从宽处理,但辩护律师仍需坚守职责,提出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和建议。

案犯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通常不会对律师辩护造成不利影响。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负责为被告提供无罪、轻罪、减刑或免刑的辩护。被告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有利于律师进行精细的辩护工作,争取从轻量刑。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指犯罪者自愿真实认罪、接受指控和量刑建议,并签署书面协议,法院可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制度是司法与个人权利的协商机制,主体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非其代理律师。律师可保持独立辩护权,但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时,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需审慎,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