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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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解除查封法律依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关于解除查封的相关法律依据是,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才能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比如查封的财产是案外人的财产,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担保,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解除查封,或者被查封人履行的应尽义务等,解除查封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定。

1、在客体上,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3、在主体上,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4、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

非法搜查罪的构成四要素包括主观、主体、客观、客体四个方面。任何人若是在没有获得他人许可的前提之下,就擅自实施搜查他人住所的行为,那么若是他人的隐私权因为搜查行为的存在而被侵犯,那么搜查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非法搜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