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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留置是债权的担保方式吗

时间:2024.10.28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是属于债权担保的方式之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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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自杨律师

甘肃明谨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甘肃明谨律师事务所律师,专长领域:经济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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