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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几年

时间:2025.04.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36人
律师解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法院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3年以上7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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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炯律师

广东榕岭律师事务所

潘炯律师,潮汕专职律师,现为广东榕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仲裁委调解员、街道办事处调解员,拥有丰富的沟通经验,年均办案百余件,且担任数家公司法律顾问,为各公司进行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内部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及税收等财务制度筹划;专注于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在各个诉讼、非诉领域深耕不辍;同时拥有律师证、会计证,以法律为骨,以财管为皮,秉行“言必行、行必果”原则,为当事人提供细致、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每一寸、每一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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