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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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税务相关工作可不能马虎!首先得尽快去完成税务登记,准备好材料后到银行开个账户,再签个扣税协议。在首次购票前,别忘了核定票种,还要购买税控设备。哪怕公司是非营利的,也没有发票需求,建立财务账簿还是很有必要的。别忘了及时纳税申报,就算在筹备期,也得“零申报”。要是没有设账簿,那可是违法的,可能会被法律追责哦!

成立后的主要注意事项就是税务方面。关于税务,首先是要进行税务的登记;第二是带着公司全套资料、公章、租赁合同、领营业执照时的《新设立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户;第三:到银行去拿《开户许可证》时顺便签扣税协议,签署扣税协议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在设立合伙企业时,需明确合伙人出资比例、投资方式、金额及期限,以确保责任划分和避免冲突。合伙人权利包括共同所有权、管理权、决策权、监督权及利润分配权,而义务则涵盖全额出资、共担损失、保密及禁止竞争等。审查合伙人资格同样重要,涉及性格、能力、背景、资产及负债等方面。 最后,确保财务清晰透明,遵守法律规定,合理估值出资财产,以维护合伙人权益。

企业注册资本是全体投资人实缴的投资总额,也是投资者承诺支付的总金额。对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实际出资额被视为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和资产价值是国家授予的数量体现。注册资本大小反映了企业规模和责任范畴,涉及法律责任时,以注册资本为准。

选择企业类型时,合法性是首要考虑,我国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三种。因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责任有限,成为多数首选。注册企业需注意工商注册费用,包括行政性收费、银行费用、验资费用等,各地补贴政策不同。特定领域企业还需进行特别项目审批,需提前了解并申请前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