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贷款居间
服务合同的主体是
居间人。
二、居间
人的权利是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即双方
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
三、居间人的义务包括:
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负担
居间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