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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时间:2024.10.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67人
律师解析:
确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要满足的条件有:
主体是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客体是对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上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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