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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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恶意转移共有财产,另一方可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权益,过错方可能面临财产分配减缩或丧失。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受害方可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配财产。

离婚时,擅自转移或伪造债务的配偶将面临财产分割惩罚,可能被削减或丧失相应份额。即使离婚手续已办,如发现此类行为,受害者仍可在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配原有婚姻共同财产。

法律赋予夫妻在面临一方蓄意侵吞共有财产的情况时,有权申请法院分割。离婚后,恶意侵占共同财产者将面临份额削减或被剥夺。即使已离婚,受害方仍有权就已分割财产提起再分配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再婚家庭财产分配中,离婚前一方将财产赠予子女可能被视为财产转移。若此行为出于恶意,旨在减少配偶权益,则属财产转移。夫妻一方若隐瞒、转移、出售、毁坏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试图剥夺另一方权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能遭受减损或剥夺。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时一方擅自将财产转移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