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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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遵循现行规定,非营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务必保证不低于审核备案评估的土地价格的35%;针对包含商业住宅以及综合性营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需保障不低于该土地价格的40%方可。

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增值税。

国有土地出让的,受让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而不需要对出让的国有土地进行征地补偿。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土地成交价格高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40%的,按此比例计算让金;低于则以基准价40%为准。划拨土地转出让参照此标准。如对出让金有异议,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以评估值40%计。划拨土地的成本价不得超过总价格的60%。出让金计算需先转为市场价,然后按不低40%执行。

出嫁女性在未迁移户口且未获取新土地承包权时,无论在农村还是小型城镇,都可继续享有原土地承包权益及征地拆迁补偿。如户口迁至他村但保持原有承包权,出嫁女性在征地时有权获得补偿;反之,若已在夫家取得承包权,则娘家土地权益丧失,无权获得娘家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