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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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纠纷中的房产分配问题时,分割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能会按照市场价值来确定,比如评估机构的价格或者同类房产的交易价格。法院会综合考虑购置年限、投资比例、婚姻存续期以及房屋的使用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公正合理的分割价格。

法律依据揭晓:离婚时按揭房屋如何进行合理分割如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资产,且存在贷款尚未偿还情况时,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其进行分割;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在这过程中,人民法院会秉持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倾向性保护女性及无明显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合理分割。

离婚时按揭房子的分割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如购房时间、首付款支付情况、还贷情况、双方的贡献等。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一般会将房子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未获得房产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离婚时,在分配财产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房产投资、婚姻时长、债务等等。一般来说,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那么通常会归属于其中一方,但需要向另一方进行赔偿;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也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中,关于房产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按商定的价格来算;另一种是协商不成,就可能参照市场估价的均值,或者专业评估机构的结果。评估会综合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使用年限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以确保价格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