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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要汇算清缴吗

时间:2024.12.25 标签: 税务类纠纷 合理避税 阅读:1035人
律师解析:
劳务报酬是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的。
做个税汇算清缴有两种方式,一个是预扣预缴税额,一个是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如果按照预扣预缴的话,需要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如果按照应纳税额,就是并入综合所得里。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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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劳务报酬是否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务,业内观点存在分歧。 事实上,个税汇算清缴共包含两个主要步骤: 一种是预先扣除预交税收,另一种是统计年度内应缴纳的总税收。 ...... 更多>>
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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