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跑路应该怎么样处理?
时间:2024.10.2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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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东的概念是对以其
出资比例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
表决权;公司
董事、
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
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跑路,若股东所在公司是本身应承担
债务的主体,则可要求其所在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不需要股东出面。若股东为
公司债务的
担保人或股东对公司尚有应尽的义务未履行,公司可以通过
诉讼的方式,确定股东应尽的义务,寻求
司法途径要求
强制执行。股东逃债的,可以对股东的
个人财产进行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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