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能再要回来吗?

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能再要回来吗?

时间:2024.03.0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50人
律师解析:
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或未经公证的赠与是可以撤销的,赠与的财产能要回。财产权利未转移是指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产权变更。对已经发生财产转移或公证的赠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该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

遗嘱抚养协议的效力问题有以下几点: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

轻度老年痴呆症不能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的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协议离婚时哪些约定通常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离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可能无效:如再婚限制、禁止再生子、剥夺子女继承权、房产指定给子女、强制财产分配不均以及以协议规避债务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下可能不被承认。

    浏览量:1209 2024-06-23
  • 债务人死亡,债务是否仍可追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通过法定遗产和遗嘱继承人共同承担债务。遗产价值内的债务需依法纳税和清偿;继承人自愿超过限额还款不受强制;放弃继承权者无需偿还亡者债务。

    浏览量:1114 2024-06-23
  • 离婚后孩子的继承权问题应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儿童以及存在抚养义关系的继子女。非婚生子嗣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合法权益,不应受到歧视。因此,即使子女在父母离婚后出生,他们仍享有对父亲、母亲遗产的合法继承权。

    浏览量:1049 2024-06-23
  • 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易轶律师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正处按照法律规定公正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其他四种遗嘱只要符合自身的构成要件就有效并不需要进行公证。相比较与其他四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播放量:1040 2023-03-30
  • 什么是共同遗嘱

    万鹿勇律师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播放量:889 2022-06-09
  •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万鹿勇律师

    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播放量:784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
  • 继承的房子卖有大税吗

    1733人阅读

    继承后出售房产需缴纳税收,再出售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房产转让收益扣除赠与及转让期间税费和其他合理支出后的剩余部分作为计税基数。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 放弃房产继承的书面书不公正能办理过户吗

    1868人阅读

    放弃房产继承的书面文书未公证也能办理过户手续。自2016年7月5日起,我国已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取消了继承房产的公证要求,因此无需公证即可顺利过户,避免了高昂的公证费用。

  • 农村宅基地继承手续怎么办理

    1232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法继承。继承时需注意,仅血缘或亲属关系间的流转被认可,非亲缘关系不能通过遗赠方式获得宅基地上房屋。

  • 代位继承人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1586人阅读

    代位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是否需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应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并无直接赡养义务,因为赡养义务主要由直系子女承担。但如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形成实际扶养关系,或基于道德、习俗等原因,可能需承担相应赡养责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