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
遗嘱抚养协议的效力问题有以下几点: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
轻度老年痴呆症不能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的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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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等辨识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但若有与之冲突的法律条款,将优先适用该类规定。若自发现权益实际损失日起超过二十年未采取维权措施,法院将不再受理和保护。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根据申请酌情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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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之中有一人不幸离世,而兄弟之间就分家事宜未能达成共识时,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明确的被告以及清晰的诉讼请求,即便是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完全合理,也可得到法院的受理。然而,最终能否获得胜诉结果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与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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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父异母财产的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子女按遗嘱分配。若无遗嘱,按法定程序,配偶、父母和子女为首要继承人。在继父母遗产分配上,考虑继母与继子女是否有抚养关系,有则有权继承,无则不能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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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及抚恤金分配:单位有规定则执行,否则归逝者关系密切者共有,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分配顺序: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葬费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抚恤金:配偶享40%逝者生前工资,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10%。非简单40个月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