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怎样才能让法院判离?
时间:2024.09.0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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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
民法典》,规定了
婚姻破裂的情形,如果无法调节且满足法定的婚姻关系破裂情形的,如
重婚、与他人
同居、吸毒、赌博及其其他恶习屡次不改的。那么人
民法院就应当判决
双方离婚。因此如果被告男方不同意
离婚那么就应当围绕法定情形进行答辩与阐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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