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符合下列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才
立案:
1、
行为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2、行为人违法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地单种或合计达到5亩以上的;
3、行为人违法占用其他林地10亩以上,或数量仅达到前述标准的50%以上但两项数量合计达到标准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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