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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可直接登记子女名下吗

时间:2024.09.14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928人
律师解析:
父母拆迁安置房一般不能直接写子女名字。
拆迁安置房的协议不能更改名字,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
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
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
2、拆迁行为的前提;
3、被拆迁房屋概况,被拆迁房屋概略能否明晰,将影响被拆迁人可得的补偿款能否恰当合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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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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