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诉讼精选解答 >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的是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的是

时间:2024.09.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321人
律师解析: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有: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是兴蓉律师事务所在重庆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作为兴蓉律师事务所向全国拓展版图的第一步,重庆办公室坐落于重庆地标世贸中心,将解放碑、洪崖洞等繁华地带和嘉陵江江景尽收眼底。配备专业的案源运营团队,提供充足的案源保障,为各位律师搭建大展拳脚的舞台;为鼓励自带案源律师加入兴蓉团队,对自有案源律师免收管理费。此外,完善的晋升机制、后勤服务,保障各位律师免去后顾之忧,全力以赴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商事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公益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