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
非法侵占的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
法院起诉追回。
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
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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