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方在婚前发生
继承,婚后实际取得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就该财产作约定,就应当认定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
财产权利,也就是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
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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