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
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
子女抚养权,但是不让探望子女不属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如果对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
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
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
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
拘留、罚款等
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