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宣传单印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违法。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
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果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出现上述情况的,其内容无效。
所以宣传单印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该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效。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不合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