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设备重复抵押是否构成诈骗

设备重复抵押是否构成诈骗

时间:2024.02.21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81人
律师解析:
1、重复抵押是否犯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重可能涉嫌犯罪。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债务人无偿转让的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应视情况而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的,属于无偿转让财产。若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2.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3.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由其继......

二次抵押车是不允许卖的,卖了是不合法的。主要看是否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直接起诉卖车方。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可以进行抵押,但是对于二次抵押会给债权......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给别人做担保将承担什么后果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担保时,法定义务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保证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同时对债务负责。需当事人书面协议确定。

    浏览量:1480 2024-05-25
  •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担保领域,反担保也被称为“索偿保障”。当债务人接受第三方担保后,为清偿债务需承担一定责任。为确保追偿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和实现,债务人或相关特定人士会向第三方提供担保。这种反担保措施,为债权人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降低了借贷风险。

    浏览量:904 2024-05-24
  • 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担保人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指保证人按约定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连带保证指在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人需按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浏览量:1000 2024-05-24
  • 再担保与共同担保有什么区别

    敬雯婧律师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而共同担保则是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2.可设立再担保的只有主担保且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等。

    播放量:605 2022-06-08
  •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敬雯婧律师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播放量:1357 2022-06-08
  • 担保人能追回借款人的钱吗

    敬雯婧律师

    可以,担保人在帮债务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向债务追偿。但是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时要注意该款是否该还,有无已还或是不用再还的情况。

    播放量:1487 2022-06-08
武艳艳律师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湖南弘一(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公司法务总监法律科班出身,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专业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工伤等民商事业务,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 担保物权实现时间有何法律规定

    1346人阅读

    担保期限指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则依法处理。一般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未在此期间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若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在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限争议时,保证期间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新还旧保证人不同怎么办

    1389人阅读

    债务展期中,保证人变更需法院支持关联性。未经同意的债务转移等可免除担保人部分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时,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若债权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则担保人可免除保证责任。恶意串通或欺诈、胁迫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愿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房产抵押类贷款怎么处理

    1132人阅读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办理需经过五步:借款人准备相关证件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现场评估审核房产;双方签订贷款和抵押合同;到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完备后,银行发放贷款。

  • 委托协议签字了但借据没签字有担保主任吗

    1285人阅读

    未签署借据的委托协议,是否涵盖担保主任职责,视情况而定。若担保人未签署,则该文件不被视为担保行为,可能被视为见证行为。虽见证人身份无严格形式要求,但空白签名处留空可能引发纠纷。擅自添加“保证人”等字样可能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