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和口头裁定两种。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原件。作为证据保存,可提交一份至仲裁委员会,并留存一份备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三份文件,一份由申请人亲自提交或委托人携带至仲裁委员会,另两份分别为副本和自留存档。这样既能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又能满足仲裁程序的要求,使得整个流程更加规范、高效。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要求劳资争议当事人在诉讼前须先进行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方可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有异议者,应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该程序有助于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权益。

案件审结指依据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当事人应遵循裁判结果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在接到申请后二十日内完成裁决,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延期至四十五日。速裁程序则须十日内完成裁决,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

“裁员赔偿N+1”是指企业解雇员工时,需支付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N)加上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适用情况包括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无法胜任原工作或拒绝新职位,员工能力不足且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改善,以及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