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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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贿罪的量刑问题,判定因素颇多,主要包括涉案财物数额之大小、情节恶劣程度及是否存在自首等特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者将面临没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生命等严厉惩处,更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然而,如果案犯能够积极投案,主动交代罪行,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其将有机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自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如果被告在被警方或公诉机关发现之前主动向警方或公诉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她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如果情节较轻,甚至可能被免除处罚。自首体现了被告主动坦白和悔悟的态度,这也是审判量刑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量刑减缓的幅度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危害程度、被告的个人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权衡判断。

轻伤一级案件中,若被告自首,法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量刑。通常,伤势较轻的话,刑罚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属于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法官一般会倾向于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情节较轻、有悔过表现、再犯风险低且对社区无大害,法官可能会判处缓刑。

故意伤害罪自首量刑视伤害程度而定。轻微伤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残忍手段致重伤残疾,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故意伤害罪自首量刑视伤害程度而定。轻微伤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残忍手段致重伤残疾,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