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咨询该律师
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这类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非常大,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即使没有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也应该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因为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交通系统构成了巨大的风险,潜在的危害非常高。

针对抢夺行驶车辆的方向盘这一行为,该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触发刑法中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规定。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及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此均有明确表述。

关于乘客抢夺方向盘行为的性质判定若有乘客在行为中对方向盘进行轻度的抢夺且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则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然而,如若情节较为严重,以至于构成以危险方式威胁到公众安全罪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会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是违法的。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法院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量刑。一般来说,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被告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对于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司法实践通常认为它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危险驾驶罪。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非常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即便没有造成严重的事故和伤亡,也应该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毕竟,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会给公共交通系统带来巨大的风险,潜在危害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