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摩托车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
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
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
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
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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