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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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的财产就会留给那个集体所有制的组织,也是为了服务公众用的。这就是说,当一个借债的人去世以后,如果他的财产没人来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话,那这些财产就不能再分给个人了,而是要按照我们上面说的法律规定去处理。所以说嘛,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一个借债的人死后,他的财产可不能随便分给个人,而是要按照我们刚才说的法律规定去处理才行。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留下的遗产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用之于清偿债务。若遗产数额不足以完全覆盖债务,则依据该法典的相关条款,无继承人且无受遗赠人的遗产将归属国家,用于公共利益事业;而对于那些在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债务人,他们所留的遗产也归属于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明确界定,若借款人于离世之后,其所遗留之遗产既无任何继承人得以继承,亦无任何人获得遗赠,则此等遗产将依法归属国家,并用于公共利益领域的各项事务;倘若该借款人在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其所遗留之遗产,应依法收归所属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凡此种种均彰显出,在欠款人的财产缺乏合法继承人或者未设定受遗赠人的情况之下,将会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妥当的分配。

夫妻共有财产在一方死亡后应如何进行分配(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积累的共同所有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首先从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分离出一半属于配偶方所有,剩下的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2)对于夫妻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分配问题,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该是平等的。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时,妻子通常会先获得一半份额,剩余部分则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如果存在遗嘱或遗赠约定,则按照相关内容进行分配;若有遗赠扶养协议,则以协议为准执行。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