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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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与滥用股东权利不一样。前者是在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将资金抽逃出去,而后者行为的表现方式是比较多的。比如说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独立的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股东存在滥用权利和抽逃出资的行为,肯定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滥用权利和抽逃出资都会影响公司利益,在司法实践中,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很多,比如出资不到位,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怠于履行相关义务,造成无法清算等情形。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跟侵权纠纷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侵权纠纷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比如侵犯生命权,侵犯健康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财产权等,这都属于侵权行为,但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是特定的,也可以说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